[日期: 2007-12-10][字体:大 中 小] |
文章来源:文化传播网
由天津市青年京剧团和北京好风好雨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新创的大型交响京剧《郑和下西洋》近日在天津首演。首演后,一家电视台提出希望在他们的电视栏目中播出演出的实况录像。是上电视,迅速扩大影响力,还是谢绝电视台的好意,保证演出的票房收入?出品方最终做出了艰难的抉择:谢绝电视台的要求。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新创戏曲剧目热衷于走上电视荧屏,有些剧目甚至在首演时就通过电视直播。这样的做法对于戏曲的保护和发展是福是祸?演出的票房收入如何保证?新创剧目的知识产权能不能得到保护?许多人对此有诸多的疑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